怀化市财政着力提升整合后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3月0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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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财政多措并举,提升整合后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良好成效。一是绩效评价。对1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呈报,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选择单位自评项目和重点评价项目在网上进行公布,逐步公开财政支出项目及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使用效率高、效益好的予以重点倾斜,优先考虑,反之则在预算安排时扣减资金,甚至取消项目。实行“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督、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模式。二是竞争分配。将产业引导类专项资金作为重点,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坚持“先有事、后有钱,先有项目、后有资金,先有办法、后有分配”的专项资金分配原则,不再采取先确定总额再填项目的办法,压缩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三是撬动活力。对产业类发展引导资金,逐步提高有偿资金在竞争性领域的分配比重,从“直接无偿拨付”向“间接撬动支持”为主转变,实现市场和财政双重效应的正向叠加,撬动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