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财政为全县脱贫攻坚战役“擂鼓吹号”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该县财政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溆政发[2015]6号文件及县委常委会纪要要求,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5%的比例,足额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今年财政预算已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并安排了乡镇扶贫工作站工作经费21.5万元,按贫困人口人均5元的标准安排了扶贫开发工作经费69.9万元。同时,对所有财政扶贫性资金,将优先调度、优先拨付到位。
二是加强各类资金整合。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部门专项资金实际情况,该县财政将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改、用途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其功”的资金整合方式,计划每年整合财政“一事一议”、交通、民政、住建、环保、水利、发改、移民等部门各类涉农惠农资金不少于5500万元,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效果。
三是发挥资金杠杆效应。该县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今年安排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70万元,加大对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同时,通过积极采取融资担保、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带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到扶贫开发中来。
四是提高资金管理绩效。该县对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村委会申请—乡镇审核—扶贫、财政批复—检查验收—结算报账—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同时,切实加强资金跟踪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及时、用在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