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整合涉农资金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明确资金整合的范围。整合的资金包括上级安排该县以及县本级财政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涉农项目资金。
二、明确资金使用的目标。围绕该县脱贫攻坚两年行动计划,突出“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民居环境、公益事业、基层组织”五大重点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整村推进,集中扶持全县在册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
三、明确资金整合的原则。坚持“因村(户)制宜、规划先行;整合项目,统筹安排;优势互补、集中投入;整村推进,成果共享”的原则,科学策划落实项目,在资金来源不变、项目管理权限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安排项目。对性质相近、用途一致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共享成果。
四、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资金整合使用领导小组。设置了项目管理办公室和资金管理办公室。明确了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县扶贫办主任负责,资金管理办公室由县财政局局长负责。各职能单位根据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本部门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和资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五、明确整合工作的程序。按照全县总体和分年度脱贫攻坚规划,各乡镇详细制定到村、到户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扶持方案,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结合各乡镇计划,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反馈相关项目部门,并对项目进行整理分类,上报县领导,组织联席会议,逐部门、逐项目进行对接,进行整合、优化项目。
六、严肃资金整合工作纪律。在资金整合过程中,加强了对整合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整合的涉农资金到位率、项目完成率等进行绩效评价。对在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工作中综合评价果差及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