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四大举措”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添动力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6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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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引导,注入发展动力。近年,该县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制定优惠政策,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乡镇年度考核体系,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明确奖励办法,以提高村两委成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为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决心,2016年该县政府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支持鼓励村集体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土地流转、成立专业合作社、招商引资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发展基础。全力保障村级组织工作正常开展,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到村均8万元/年,为民服务专项经费村均1.5万元/年。同时,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2015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3.42亿元,完成通畅工程65公里、安保工程170公里,打通断头路170公里;完成水利投资2.9亿元,兴修各类水利工程3530处,除险加固小Ⅱ型水库26座,增效扩容电站5座;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6.75万亩,综合整治土地3.3万亩;大力实施农网改造,实施移民后扶项目169个。
三、加强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一是积极推行 “村账乡代理”。该县对所有村全部实现了“村账乡代理”,将村级财务全部收归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有力缓解了因村级账目不清造成的大量问题,使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能“轻松上阵”。二是加大清产核资力度。该县利用乡镇区划调整村级组织合并的良好契机,加大对村级资产、财务及债权债务的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家底,避免村级集体资产了进一步流失,有力确保了其完整性。
四、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职业技术的培训力度,通过参加培训的基层组织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引导,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该县建立机关单位与薄弱村“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原则,积极拓宽发展思路,帮助联系帮扶村集体制定发展目标,寻求适宜发展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5年,该县新建各类农业产业化基地10.5万亩,创办粮油万亩示范片14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3个,出栏生猪108万头。建成溆浦鹅产业示范园,流转农村土地38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13个、47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