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财政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大病保险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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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年08月1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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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是全省第一个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非试点地区,2015年怀化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大病保险工作不断完善,有效缓解参合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一是运用现有资源,确定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为保障所有县市区都能办理补偿业务,利用现有保险机构已设立的网点,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两家商业保险机构为承办机构。
二是加强筹资力度,确保资金补偿到位。通过下发文件及电话催缴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资金全部筹集到位,2015年全市共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7816万元。对于资金的下拨采用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能及时发放补偿资金,形成补偿支出 5600万元,补偿率达到71.64%,受惠群众达到16063人。
三是制定考核办法,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完善。为规范运行管理、优化服务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出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并就服务承诺、补偿办理、业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有效促进承办保险机构更好完成补偿工作。
四是通过日常检查,保障补偿工作有效运行。对各县市区网点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通过查阅资料、调取数据、电话回访的方式,有效解决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