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财政:深化财政改革出实招取实效
近年来,洪江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大力深化改革,坚持机制创新、措施创新、制度创新,以创新推动财政管理由事后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效促进财政事业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发展。
部门预算改革四转变。一是实现由部门预算到全口径预算的转变,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统一;二是非税收入实现由与单位运行经费挂钩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的转变,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三是国库存量资金实现由“躺着睡觉”到资金盘活的转变,对超过两年未使用的专项资金,收缴国库并重新纳入预算安排;四是预算信息实现由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的转变,除涉密部门外,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三扩大。一是改革范围扩大,全市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管理,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公务卡结算改革范围扩大,已覆盖到所有市直一级预算单位;三是财政专户清理范围扩大,对45个财政专户进行撤并,仅保留19个。
乡镇财政管理三完善。一是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加大对乡镇财力性体制补助力度,将乡镇站所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全部转为全额拨款,乡村道路建设、乡镇重点工业建设、乡镇环卫经费等项目由市财政作专项安排,确保乡镇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二是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建立信息通达制度,健全资金监管台账,狠抓公开公示落实,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完善村账乡代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五统一”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对乡镇村级财务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评比。
推进财政管理五严格。一是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通过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等多种方式,将全市综合债务率控制在绿色安全区。二是严格项目投资评审。实行送审项目市级分管领导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和废止项目招投票控制价下浮制,有效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效率,全年完成评审工程项目450个,送审金额10.12亿元,审减资金1.8亿元,审减率达17.8%。三是严格财务薄弱环节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若干规定》,重点加强对单位账户开设、资金平行和下移等财务薄弱环节的管理。四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组织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五是严格资金拨付管理。制订《洪江市预算资金审批拨付办法(试行)》,对人员工资、基本运行费和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等拨付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