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财政改善民生出实招
一是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重点提高基础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统筹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足额安排各类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2016年教育累计支出4.99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8.45%。
二是政府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前面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用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困难残疾人的助养,落实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等救助制度。2016年共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177人,月均救助达240元/人;规范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将我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40元/月;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抓实救灾工作的实施,2016年共下拨救灾资金4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的恢复及基本生活费用。
三是加快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支持各类企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培训,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2016年县财政部门投入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96万元,全力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该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亿元,建立电商扶贫服务站10家,贫困户开设网店4家,通过省级电子商务企业认定4家。
四是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全面落实扶贫资金,2016年芷江县整合部门资金8216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9563万元,其中县本级1820.15万元。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侗族自治县县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芷江侗族自治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和《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2016扶贫开发落实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