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唱出易地扶贫搬迁“好声音”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2月20日 00:00 【字体:

  为全面落实2017年全县“脱贫摘帽”的总目标和“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要求,保障贫困群众安居乐业,芷江县多措并举唱出易地扶贫搬迁“好声音”。2016年该县完成易地扶贫搬迁9363554人,完成省定任务3228人的110%;完成专项投资12479.6万元,专项建房资金拨付率85%,搬迁入住率和专项资金拨付率均超过省、市规定的年度任务(达到80%),并顺利通过了省联席办组织的年度验收考核。 

  一、明确工作目标。该县扶贫搬迁对象共有4300人,总投资2.58亿元以上,其中:2016年完成搬3228人,2017年完成搬迁1072人。为落实好搬迁工作,该县明确要求:一是2017年所有计划实施项目必须在201612月底前完成集中安置点选址和征地拆迁补偿,元月底前完成场平和各项建设施工前期保障工作(水、电、路等),开工率达到30%;20173月底前开工100%。;二是2016年度未完工的自建(自购)户和需整改落实的自建(自购)安置户在20173月底前确保全部达到验收入住标准,2017年新开工项目630日前完成项目主体施工任务,831日前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达入住验收标准并完成住房分配;三是所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在201710月底以前实现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在201712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提前摘掉 “贫困帽”,确保贫困户安居乐业。 

  二、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各部门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责任领导。二是明确包干任务。按照“一个搬迁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项攻坚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每个安置点必须明确包干县领导、直接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和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狠抓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推行“四联一帮”工作方法。县领导联乡督导、乡干部联点推进、村干部联组落实、机关干部联户帮扶,形成推进合力;二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聚集扶贫办、发改、财政、国土、住建、林业、交通、水利、扶贫公司、城投公司等部门合力,通过联席会议、集中审批、协同联动等形式,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建立问责问效机制。对部门服务挂钩绩效评估,对乡镇政府工作实行跟踪问效、目标考核。 

  四、狠抓项目调度。继续推行项目“周调度、旬督查、月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星期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报送工作进度更新数据,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每月向县委书记、县长汇报一次调度结果。县纪委、扶贫考核办、指挥部每季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落实“周调度、旬督查、月通报”检查考核,做到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五、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定期研究工作。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专职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及其他分管县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深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现场督查调研一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保证指挥部能专门抽调或临时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突击攻坚,县人民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工作经费给予充分保障。 

    六、及时完善后续事宜。一是尽快落实集中安置点搬迁入住的各项工作。完成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及时通水、通电,特别是七里桥安置区的房屋面积测算尽快完成,明确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 “建什么,怎么建,何时建成,贫困群众什么时候可真正搬迁入住”;二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税费优惠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湘财办【201626号文件要求减免到位;三是落实好搬迁入住后的扶持保障措施。明确各集中安置区小区化治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配合单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和自治委员会,完善小区治理机制。研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就业保障及脱贫后扶措施,确定集中安置区后扶带动项目,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芷江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唱出易地扶贫搬迁“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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