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财政发力综合治税促增收
为确保顺利实现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有效促进税收征管,麻阳县立足实际,积极发挥财政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方面的牵头协调作用,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明确方向,有的放矢推进综合治税。将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具体列出,严格按时限要求推进,由县综合治税办进行督导,编发综合治税专报向县主要领导反馈,确保综合治税工作有部署、有督导、抓落实效果,从而形成一整套综合治税工作体系,有力促进综合治税挖潜增效、堵漏增收作用的发挥。
二是定期调度,毫不放松抓好税收收入组织。建立财税联席会议及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月由财政部门牵头召开财税联席会议,财税部门一把手、分管副职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调度财政收入,分析收入形势,研究解决收入组织中疑难问题,选准突破点有针对性开展下一步工作,为实现税收收入按序时进度入库提供了前提条件。对需要其他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解决事项,及时提请县领导召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专题或集中解决涉税具体事项,全面服务税收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是及时总结,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县区经验,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研究具体举措,及时总结以前年度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先进做法,积极协调国、地税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省、市部署的意见要求,进行系统归纳,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特别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源头控税方面,及时沟通完税情况,将项目或企业完税证明作为财政拨款的条件之一,加强财税部门间协作,实现了源头控税无遗漏。
四是督考并重,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落实。制定完善《麻阳苗族自治县综合治税暂行办法》,县综合治税办逐月对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进行评分,由县督考办汇总后按月进行通报。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力度,做到督、考并重。同时,对综合治税工作措施得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在经费上予以重点保障;对综合治税工作重视不够、涉税信息报送、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税款流失,以及对涉税信息不重视、利用不充分造成税款流失等情况,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2016年,全县国、地两税共计完成财政收入35715万元,其中财政有效协税3955万元,防止税收收入“跑、冒、漏”现象,全力促进国地两税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