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财政多措并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为了保护国有资产,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的合理、有效、节约使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程序,芷江县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先后出台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资产清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健全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程序,建立起一套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处置收入上缴的管理体系,对国有资产购置、使用、报废核销以及出租出借、担保、投资等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程序。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资产调拨、出让、置换、报废、报损等,严格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程序办理;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处置行为,采取公开招租、公开拍卖等竞价方式进行,严禁场外交易、自行处置;资产出租、出借以及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效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四是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实行资产年检清查报表制度,掌握每个单位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上级部门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及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捐赠的固定资产履行严格的入帐手续,杜绝了帐外资产。对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程序合理地调配、处置,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公开拍卖等措施,严把审批关,有效控制了国有资产损失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