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三举措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怀化市财政局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使用程序。制定出台《怀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明确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分配原则、拨付流程和管理职责,做到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层层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干进行扶贫资金管理知识培训,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化解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基层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的认识,发挥财政项目资金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农【2017】44号),从2017年起,将扶贫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对县市脱贫攻坚工作军令状考核内容。从5月起实行扶贫资金统计月报制,要求各地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统一格式、统一的填报口径报送报表,以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扶贫资金投入和运行情况;实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额度、补助标准、建设工期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动员群众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财政扶贫专项督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由其督促落实整改;联合扶贫办、督查室、审计部门不定期的开展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监督检查;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掌控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