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三项措施助力生态功能区建设
落实政策,保护生态资源。近年来,该局积极配合林业等部门保护生态资源。一是积极配合创建自然保护区。配合林业等部门成功申报了借母溪、齐眉界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以及五强溪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区,保护生态资源,发挥绿色辐射效应。二是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08〕2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退耕还林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以解决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退耕农户生活困难问题,巩固退耕还林政策成果。三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根据《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县财政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全县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使用效益。
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近年来,该局不断加大财力投入,科学调度安排资金,加强水污染治理,2015年以来,该局累计投入资金4500多万元,实施怡溪、舒溪、兰溪等涉重金属流域环保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对重点水域水质实行动态监控;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河道采沙秩序,改善河道环境;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进行山区石漠化治理、植树造林与生态恢复,保持水土,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大投入,优化人居环境。近年来,该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一事一议”、农村集中连片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着力优化人居环境;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完善县城污水管网、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全额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全县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进一步优化了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