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财政局:牵住改革牛鼻子 激活发展新动力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确保颗粒归仓。制定了《洪江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市直各单位进行了执收考核评比。通过加强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绩效评估考核,促进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时,改革规范乡镇非税收入管理,积极与代理银行联系,筹备下半年乡镇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
二是落实减税清费,激发企业活力。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要求,除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征收之前年度欠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共8笔、23.08万元外,取消或停征29个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2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三是依法依规清理僵尸企业,加快企业改制。通过对企业国有资产(含国有划拨土地)委托法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企业社保挂账进一步落实,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到省疾控中心进行体检等一系列程序,加快国有企业改制,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基本完成。
四是加快推进PPP,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了2017年全市PPP项目规划,建立了PPP项目储备库,经过多次筛选收集16个PPP储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33.7亿元。清江湖湿地公园、安江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正在进行中。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68亿元,同时,对政府部门、融资平台、企事业单位融资举债情况逐笔开展自查,积极整改平台公司在融资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五是规范财评,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出台了《洪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及考核办法,提高了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聘用技术人员,进行查错补漏,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复核把关。上半年审核项目257个,送审金额4.73亿元,审定金额4.17亿元,审减金额5628.59万元,审减率11.89%。
六是拓宽绩效评价面,提升支出绩效。下发了《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七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支付效率得到明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半年累计办理支付业务30732笔,支付总额22.4亿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月平均资金沉淀量达到 1.8亿元,有效地增强了财政资金的调度和保障能力。同时,以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乡镇使用公务卡,减少现金使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