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财政助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见成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9月01日 00:00 【字体: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于2015年公布施行。两年来,新晃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明责尽责,足额预算,规范管理,撬动投入,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提高认识,明责尽责有动力。新晃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在保护好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传统文化的内涵价值,合理利用传统文化的经济价值,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资源优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让传统文化产生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使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和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双赢。

  二、落实《条例》,足额预算有保障。按照《条例》的要求,新晃财政设立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项资金,按上年度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5%足额预算安排,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安排312万元、349万元。

  三、规范管理,撬动社会投入有活力。新晃财政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首先,由民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和实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规划和传统文化乡(镇)、村(寨)保护规划,每年12月底之前编制好下一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然后,财政部门根据年度经费支出计划,按项目和进度核拨经费;最后,加强审核监督,用好用活专项资金,带动撬动社会投入。以百里侗乡风情走廊项目为例,两年来,新晃财政投入奖补资金816.3万元,拉动社会投入1300万元,建设了20座鼓楼、18座风雨桥、8个寨门、7个侗族戏台、110个凉亭、400米风雨长廊等,新晃县侗乡风情得以面貌一新。


新晃财政助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见成效

998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