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财政:分工细、把关严 财政助力涉农资金整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9月22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会同县紧紧围绕“全国生态名县、全省能源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幸福和谐家园”县域发展战略,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机遇和头等工作要务来抓,狠抓扶贫政策全面落地,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

  一、分工明确,批复到位。由财政部门编制年度使用方案,县整合办提出各批次资金分配草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相关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从年度使用方案中筛选计划实施项目,最后交由县整合办汇总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在整合资金的计划安排上,各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单位间相互配合,相互把关,确保项目按要求实施。

  二、公开细致、招标严格。全面落实了项目和资金的县级公示和村级公示制度,在县级层面上,将所有上级批复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在县级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村级层面上,将项目公示作为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一项必要条件,执行了村级项目和资金公示、产业开发落实到户公示、项目竣工公示等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要求各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按规定搞好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工作,对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超过10万元的基础设施项目,严格执行预、决算评审制度。

  三、专户专账,确保安全。一是实行专户管理。在县级财政开设“专项扶贫资金专户”和“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专户”,用于归集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同时,在会同县18个乡镇、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单独开设“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直接支付账户”,确保涉农资金安全。二是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财政报账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财政部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项目的验收,及时进行报账资料的整理,按时拨付资金。

  四、简化程序,保障效益。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根据整合项目施工进度,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填写《会同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用款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县财政部门按审批意见拨付下达用款计划,由各部门根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报账。

  五、厘清职责,规范行为。紧抓项目管理实施和资金安全两条生命线,实行“三跟三不”,即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扶贫攻坚任务走。管资金的(财政)不管项目,管项目的(扶贫办)不管资金,管规划的(发展局)不管实施。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组织财政、扶贫、经管、审计等部门,对全县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自查和清理,重点清查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挪用等违规行为,同时对没有按时按规使用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清收,本次共清收资金748.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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