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多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怀化市鹤城区财政部门围绕全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资金、权责相关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一是加强项目库管理。资金整合是途径,项目实施是核心。根据全区扶贫工作发展规划,将项目库的建设作为抓手,提高资金统筹的针对性。由全区20个贫困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项目,经部门把关、区里审核后,挑选符合上级政策支持、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要的项目,协调各项目主管单位统一编制向省、市申报项目计划,建立了20个贫困村项目库,使项目的申报立项和资金争取更具针对性。

  二是加强资金管控。既保证资金快捷拨付,又保障资金安全使用。截至目前,共拨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亿元,拨付率达70%。今年来,做到了“两个更加”,在资金分配上更加公平合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情况,与区统筹办、区扶贫办共同商议做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区领导研究审批;在资金拨付上更加严格规范,区扶贫办、区财政联合下达项目计划,并经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拨付资金。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整合后的项目责任部门确认并填写《怀化市鹤城区统筹整合资金拨付申请表》,再报区统筹办审核,统筹领导小组组长“一支笔”签批,区财政局按审批意见拨付资金。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原则上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监管实行“三个统一”,即项目工程发包统一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工程质量统一聘请专业公司监管、项目考核验收统一执行考核制度办法。同时,相关项目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财政评审和工程决算的有关规定。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督查。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力度,防止扶贫资金被截留、挪用。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扶贫资金,将扶贫资金纳入“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管理。积极发挥纪检、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将扶贫领域的资金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予以管理和审计,财政部门将扶贫资金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进行监管,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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