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全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地
近年来,洪江市真抓实干,主动施为,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奖励奖补等领域做足文章,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项政策落地。
一是公平对待教育权利。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将农业转移人口视同城镇居民,同样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据实安排。
二是全面铺开医疗保险。严格执行《湖南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湘卫流管发[2015]3号)文件,将流动人口等同城镇居民一并享受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等12项公共卫生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社保体系。对农业转移人口全面铺开工伤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同时,农村转移人口在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流浪儿救助、高龄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补贴等方面均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利。
四是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农村转移人口在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创业贴息贷款等方面均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利,统筹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是大力实施奖励奖补。制定了《洪江市促进住房消费试行办法财政奖补资金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凡是在奖补范围购房的农民工和农村居民,除了享受契税50%购房补贴以外,由市财政给予首套购房者100元/平方的购房补贴,对购置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购房者给予50元/平方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