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财政:全面推进深化改革 六项举措促显成效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鹤城财政坚持以“抓铁留痕”的精神抓落实,克服困难、化解困难、化解矛盾。天下大势,浩浩荡荡,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2017年鹤城区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工作稳中求进。
一是推行乡镇(街道)国库支付改革。做好全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区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黄岩旅游度假管理处等11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所有预算内资金由乡镇财政初审、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复审后才能支付。目前,经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补贴29项,涉及群众1万余人,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是不断完善“三资”交易平台管理。已出台《关于违反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鹤办发[2017]2号)、怀化市鹤城区关于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交易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三资交易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全区村(社区)集体“三资”有效纳入了平台监管范围,目前,共完成“三资”交易14宗,交易总额318万元,有效推动了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进程。
三是深入推进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制定《怀化市鹤城区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鹤政办函〔2017〕13号)文件,已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8亿元,全部纳入整合资金专户,目前已支付1.5亿元。
四是创新财政撬动社会投入机制。省、区财政安排450万(省财政250万元,区财政200万元)设立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怀化农商银行发放金融扶贫贷款4606万元(杠杆率1:10)。
五是不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成立了鹤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鹤政办函[2015]4号),出台了《怀化市鹤城区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鹤办[2016]48号)政府性债务已纳入预算进行管理,目前我区债务率系省财政厅湘财金[2015]50号文件认定的绿色安全地区。
六是加快推进政府债务置换进度。从2015年起,鹤城区已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目前,该区存量政府债务已全部置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