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数”说扶贫 财政功不可没
沅陵县辖21个乡镇、2个便民服务中心,67万人,是中部地区县域面积最大的县、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边远山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五强溪库区移民大县,集老、少、边、贫、库于一体,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2017年沅陵县财政局紧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一确保、两个完善”和“三率一度”精准扶贫工作要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民生服务短板,全力推进村组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通讯网络、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突出问题整改“七大清零”行动,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取得了丰硕成果。2017年全县10个贫困村退出、21601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2.86%降到9.09%。
一、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目标,2017年该县派驻后盾单位224个、387支工作队、795名队员,驻村联村386个,全县7835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36648户贫困户,实现驻村联村结对帮扶全覆盖,该局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累计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作为县直单位、乡镇扶贫工作经费,并将扶贫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优先保障,确保全县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扶贫政策,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进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解决扶贫政策落实资金问题,2017年全面整合了中央20项、省级19项、市、县级部分专项财政涉农资金共3.9亿元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扶贫产业项目325个,5391户18633人通过产业帮扶实现脱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6738人、危房改造1177户;劳务输出贫困人口25375人,实现人均年收入4万元左右;发放生态补偿和退耕还林资金15133万元,惠及贫困人口27308人;发放国家和县级助学资金3399万元,资助贫困学生43074人次;落实健康扶贫资金1.13亿元,贫困人口受益28372人;发放社会保障资金1.28亿元;10个退出贫困村公路提质改造95公里;完成农村3.75万人安全饮水工程;完成37个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现贫困村4G覆盖率96.7%、光纤通达率92.8%;实施356个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三、强化监管检查,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该局结合中央、省、市新颁布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沅陵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改变过去的“县级报账制”为“国库集中支付制”,进一步简化了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管理方式。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及《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跟踪绩效管理,该局成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检查组,安排专人负责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该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县31个单位2015-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项目资金滞留、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规划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四是创新监督机制。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和各级干部“两个安全”,建立了“互联网+监督”平台,把廉政建设与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