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三项措施”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9年03月12日 10:12 【字体:

  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适应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在风险防控、脱贫攻坚、环保整治、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需要,沅陵县财政局着力加强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突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信息平台,提高服务效率。近年来,该县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县乡财局、农商行与各乡镇财政所实现直联对接,完成了惠农补贴系统更新升级,使全县惠农补贴发放更加快捷、流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改变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了“互联网+监督”信息服务平台,向农户宣传国家各项有关惠农、扶贫项目的政策、补贴类型、发放标准、发放时间等补贴信息,直接向农户告知耕地地力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养老金发放等各类惠农补资金发放兑付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直接监督;定期公开财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办事指南等符合公开规定的事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理财行为。按照新时期乡镇财政工作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财政所的属地监管力度;加强乡镇财政所内部控建设。根据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责、人员职能配置,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岗位责任制,明确财政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对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强化岗位责任;建立完善了《沅陵县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沅陵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理财服务行为。 

  三、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资金安全。一是提升监管能力。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近年来,通过公开招考为缺编的乡镇财政所补充人员,解决乡镇财政所有人干事的问题。每年分类举办乡镇财政业务专题培训班,系统培训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使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日常管理准则,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理财能力。二是加强监管力度。采取重点督导、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督查检查,突出加强对乡镇财政所对惠农资金发放、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乡镇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乡镇财政干部职工把精细管理、依法理财、高效服务作为常态。三是强化监管责任。按照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乡镇财政所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党纪党规深植于心,保障财政资金在法律、法规、制度、程序约束下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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