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财政:挥起绩效“指挥捧” 向预算单位问“绩”要“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9月27日 17:02 【字体: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辰溪县财政局自2019年5月起推行预算绩效管理“3+N”模式,当年节减1200.8万元预算支出。2020年因“新冠”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压力,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执行“零基预算”、全力守住 “三保”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继续推行并完善“3+N”模式 。  
  首先,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约束。对已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部门“法定可用资金”,必须经“3+N”绩效考核评分80分以上才能全额拨付。资金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采用小“3+N”模式,即县财政局绩效、预算、监督三个股室的3+对口业务股室N组成的绩效评估小组;100万元以上采用大“3+N”模式(即县人大牵头、审计、财政的3+主管部门N)。对业务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项目,为了使财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还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现场绩效评估。  
  扩大“3+N”模式管理范围 。不仅对请求追加预算的单位报告进行“3+N”管理,还要对已编制预算的《辰溪县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中的会议费、美丽乡村建议项目、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工作经费等所列支出采取“3+N”模式。资金报告由常务副县长签署“请财政审核拿出意见”的字样后,部门再把报告送财政局长,最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到“3+N”绩效评估小组,对申报单位资金报告内容的佐证材料逐项核实。  
  对调增资金(项目)进行分类并考核评分。绩效评价小组在核查时,对《辰溪县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中标记的所列支出和申报调增预算的报告,通过“3+N”模式进行综合评分。将调增预算资金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工程、专项资金等进行分类处理。上述四类资金由申报单位分别提供能够说明增加预算的佐证材料,如施工合同、立项批文、预(决)算书、会计报表、单位流水账等等。基建工程类,必须现场核实的项目,聘请专业工程测算评审人员现场核实;基建工程外的资金,根据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 “3+N”成员共同对佐证材料逐项核实;发现有不合规定或者是超标准开支疑问的,则去原单位进一步抽取原始凭证或调查当事人核实。上述资金(项目)经“3+N”绩效综合评估,将评价结果划为差(60分以下)、一般(60-70分以下)、好(70-90分以下)和优(90分以上)四个等次。
  其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资金拨付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差”一律砍掉;“一般”绝对削减;“好”资金正常安排;“优”下年度编制预算时予以重点倾斜。部门责任人对绩效评价结果负总责,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视情节轻重依规惩处。
  最后签署评估结论办理拨款手续。共同签署绩效评价结论,报分管领导审批。20万以下的资金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直接交资金申报部门送常务副县长再次审批;20万以上的经财政局长先预审,审核同意后交由资金申报部门再呈送常务副县长审批。常务副县长凭借“3+N”共同签署的绩效评估结论和原报告,再签署“请财政依规核拨”,财政局长再次签署后,财政才能依规办理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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