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练好“绣花功” 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溆浦县牢固树立高压红线意识,以健全落实公示公开制度为抓手,切实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近年来,该县共下达交办件112件,开展集体约谈5次,督查整改问题623个,有效确保了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密织监管“防火墙”。一是建立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出台了《溆浦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从脱贫攻坚规划、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明确公告公示职责范围、统一公告公示模板格式和加强公告公示影像资料管理,使每一笔扶贫资金都在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二是建立县、乡、村齐抓共管的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单靠行业部门力量,难以监管到位。为此,该县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将30万以下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权下放到乡镇,通过“四自两会三公开”和以工代赈模式,以村委会为主体实施,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职能站所负责监督和验收,通过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培养了一支精干的扶贫项目管理队伍。三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溆浦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溆浦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溆浦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从扶贫项目台帐、扶贫资金台帐等方面实现资金全方位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从分配、拨付到实际支付等环节都一目了然。
善用考核“指挥棒”。制定出台《溆浦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对扶贫资金进行考核评价,建立不定期督查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在日常督查考评中,实行常态化联点督查机制,对25个乡镇和县直行业部门进行督查考评,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由县委书记逐一交办,县长逐一约谈,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逐一跟踪整改。在脱贫攻坚年终考核中,设立扶贫资金申报、使用、监管和成效等指标,实行百分制排名,排名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体系。同时注重结果运用,有效激发各部门和乡镇的干事创业热忱。
常念整治“紧箍咒”。始终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零容忍”,为扶贫资金护航。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四个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等扶贫领域专项行动,并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县委巡察,对25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巡察,持续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让扶贫资金安全运行。2018、2019年,溆浦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位居全省一类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