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财政:多措并举 强化禁捕退捕资金使用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1年03月23日 09:38 【字体:

  沅陵县属沅江流域五强溪水电站库区大县。自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沅陵县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国务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县域境内沅江流域禁捕退捕资金保障工作,不断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退捕渔民能上岸、能就业、能脱贫、能稳定,推动全县禁捕退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精准识别 全面摸清退捕渔民底数

  该县禁捕退捕工作开展后,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专班、组织专人深入乡镇村组进行调查,严格按照禁捕退捕规定,全面摸清退捕渔民底数,精准识别退捕渔民319户1230人。通过上门走访、座谈等方式直接与渔民面对面交流,调查了解每户渔民家庭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退捕渔民实名制台账,对接农业农村、财政、人社、公安等部门大数据信息系统,推进数据共享,加强线下工作进展与线上数据管理协同,实现情况动态更新,确保退捕实际进展与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口径一致。

  统筹资金 落实退捕渔民保障政策

  严格落实禁捕退捕政策,在用好用足中央、省级禁捕退捕资金基础上,统筹扶贫、债券、就业、移民、农业等专项资金,以“吸纳就业一批、引导创业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方式,全部用于退捕渔民渔船拆解补偿和渔民住房、就业、养老保障,以及禁捕宣传、渔政执法等方面。

  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优先调度拨付,及时把补贴资金下达业务主管部门,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兑现到渔民手中。

  截至2020年底,该县已完成退捕渔民签订协议奖励70.2万元,捕捞证回收补偿59万元,船牌回收补偿29.2万元,渔船补偿387.85万元,网具补偿186.31万元,渔民过渡期生活补贴289.92万元,共计1080.96万元,全面完成了禁捕退捕工作任务。

  跟踪问效 不断强化资金后续监管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沅陵县禁捕退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对象、范围、拨付程序等事项,进一步规范禁捕退捕资金使用管理。

  强化日常监管。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查阅退捕渔民补贴资金明细表、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核查补助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全力保障长江流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规范使用。

  加强监督检查。根据省财政厅有关工作要求,该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组织工作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至1月25日,对全县21个乡镇、2个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县直相关单位禁捕退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县农业农村局禁捕退捕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收支及管理、县人社局参保退捕渔民的社保缴纳及发放、乡镇退捕渔民政策补助和渔具回收资金公示及打卡发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核实。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禁捕退捕资金管理规范、高效使用。





沅陵财政:多措并举 强化禁捕退捕资金使用管理

1504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