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财政做好资金保障 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1年07月22日 11:20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重要部署,结合怀化市乡村振兴工作实际需求,市财政局抓紧下达了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一、按需分配,确保资金足额保障。依据《怀化市关于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对市级派驻5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30个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按60万元/村标准安排,合计4800万元。

二、实事求是,保证资金落到实效。一是全市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相关要求使用管理资金;二是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到县到村,实施项目由县级审批,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三是安排到市级驻村工作队所在村的资金,要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三、严格要求,保障资金监管到位。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怀化市财政做好资金保障 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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