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财政:“三个加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进一步推动芷江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的深入开展,县财政主动发力,积极作为,从资金保障、资金监管以及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入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资金保障,确保环保工作正常运行。县财政基于财政职责,调整支出结构,整合资源,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切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资金落实到位。2022年县财政安排第三方监测经费98万元,生态县创建县工作经费34万元,环保督查经费20万元,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34万元,生态功能区质量考核工作经费43万元的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全力加强芷江县环保事业的发展;安排垃圾清理处置经费2018.7万元用于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治理、厨余垃圾设施建设、城区污水管廊项目建设。
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投入取得良好绩效。紧盯生态领域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集中财力支持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优先安排生态环保资金。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监管责任,严格预算执行,加强日常监管,严把财政资金分配关、使用关和监督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完善建设项目环保指标综合把关机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资金审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涉危废、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资金资金支付重要依据。
三、加强思想教育,推进机关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兴则文明兴”的生态史学思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生态股室”“绿色个人”创建活动,形成文明生活和工作的良好风尚。积极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坚持“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服务理念,深入社区、帮扶地开展环境清洁的志愿服务,提升财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主动解读重大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的深邃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