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财政三举措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落地生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鹤城区财政采取三举措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地生根。
一是落实机制,筑起文保之基。局党组根据鹤城区委印发《关于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进行传达,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小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常态化开展监督,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融入“大绩效”评价体系,力争每月开展一次清查“回头看”,确保专项保护工作落地有声。
二是强化监督,吹起自查之风。坚持分层分类原则,综合运用实地察看、走访调研、项目核查等筛选方式,细致对照文物目录中项目是否存在侵占挪用保护经费、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工作中营私舞弊,浪费资金,收受贿赂等情况,进行逐一清查。截至7月底,区财政局组织专班对尽远古村保护和区阳戏保护传承中心进行专项资金检查,本次财政检查范围内区财政局应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174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三是强化保障,彰显财政担当。截至目前,鹤城区向上对接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80万元,其中包含复排经典阳戏《状元焚冠》20万元、新创小阳戏《悬崖木屋》10万元、革命题材剧目《侗山红》40万元,在城乡建设中为不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提供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