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财政:守好国资家底 多措并举交上‘“满意账”“明白账”“放心账”
资产是政府主体运行的基本要素,加强资产的有效管理更能确保政府主体的良好运行及稳定性。2022年3月开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为全盘理清国有资产并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掌握了国有资产实际动态情况,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心中有数。为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着力推进资源整合,通过资产移交、集中处置的模式,设立县级公物仓,归总各单位闲置资产,统一调配、划拨,以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财政支出,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守好国资家底,辰溪县多措并举向上级部门上缴了“满意账”“明白账”“放心账”。截至目前,总计调剂闲置资产12次,涉及国有资产原值60余万元,处置国有资产24批次,上缴国库资金1.28亿元。
一、建章立制明确责任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管理的根本,制度的建立能为管理提供法理上的依据,也能有效的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及权限、标准。根据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辰溪县出台了《关于深化辰溪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辰溪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了各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义务责任,让管理工作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并同时做好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信息报告、监督检查等全方位管理工作,把“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融入资产管理中,实现资产监管动态化,提高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方案及办法明确了县财政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县机关事务中心是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县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货币性资产、股权、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处置审批权限,力求责任落实到岗位。
二、厘清权属,严格管理。市场经济实际就是产权经济,没有产权,政府任何资产、资源不能上市交易,不能转化为资金、资本。按上级要求,由机关事务部门牵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屋产权执行统一集中办理,一次性予以解决。严格执行资产配置、处置、报废的法定程序及标准,强化预算、采购、资产工作合力,对办公设施、专业设备配置,不重复、不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统筹规划,提高效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核心是价值管理,要通过资产流动转化为资本实现价值最大化。一是加大集中监管和运营的力度,把乡镇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一并归入当地政府统一管理,按照中央两办文件要求,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产权统一登记在县机关事务局名下,灵活高效地利用国有资产;二是进一步拓展运营空间,加快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通过各种方式把沉淀的国有资产转化为流动的国有资本,激活资本增值潜力;三是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授权有条件的经营国有资产,逐步实行资金筹措市场化、社会资源商品化,发挥国有资本“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产的流动性增值,实现政府投资成本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四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变国有资本管理,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新型国有资产营运体系,突破现有分散模式,走集团化运作新模式,积极推进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
四、完善机制,强化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一是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建立产权使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工作调动时要对单位国有资产明细进行交接等工作制度,明确产权占有使用单位与国资管理部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二是加强县国资服务中心机构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升能力水平。事业单位改革以后,县国资服务中心没有行政职能,由县政府授权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监督;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全县国有资产目标考核体系,根据不同部门业务性质特点,设置考核评价内容和指标,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使全县各部门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