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财政局:“清廉支付”助力乡村振兴 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3年01月10日 14:54 【字体:

今年以来,洪江市财政局多举措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守清廉、助发展”的工作理念,结合“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统筹推进“清廉支付”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通过进一步规范财政支付管理,以建制度、优服务为主线,把“清廉支付”建设贯穿资金支付全过程,打通财政支付绿色通道,做到热情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助力洪江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部门联动发力。市财政局与项目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发挥合力。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微改造“厕所革命“门前三包”等措施,今年以来已拆除废弃杂屋1554座、整治黑臭水体89处、清理牛皮癣2326处、复绿裸露泥土27000平方米、完成改厕1100处、新增太阳能路灯850余盏等,面上疑难杂症逐步解决,环境改善基础不断夯实。

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市委书记“一线总指挥”定位,成立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组建由原政协主席任督查组长的督查专班,对全市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督导;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推行“周提示、旬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施工队长”定位,每两个月向市委进行一次述职,乡镇采取班子成员包村督导机制,有效发挥班子成员“指导员、宣传员、督导员、监察员”作用;赋予村党支部书记“班组长”定位,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2、制定标准体系。出台《2022年洪江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方案》《洪江市全面创建“美丽集镇、美丽村庄、美丽团寨、美丽庭院、美丽公路、美丽溪河”建设标准》《洪江市2022年开展农村废弃房屋拆除行动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实施方案》《2022年洪江市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实施方案》等,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明确了方向、细化了内容、立起了标准。

3、科学规划设计。编制《洪江市乡村全域规划》,对村庄布局、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统筹谋篇。以46个美丽示范村庄作为编制试点,特邀专业设计公司对安江镇下坪村、黔城镇长坡村、沅河镇沅城村等进行人居环境提升设计,将农房风貌、院落景观、文化挖掘等元素集中融入到美丽村庄创建工程中。以环境提升为突破口,全力打造“安江—沙湾寨头”“黔城渔塘溪—沅河沅城”2条精品旅游线路,切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二、切实做好资金保障。聚焦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合理确定整治任务,科学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约束刚性,统筹各项预算收入,做实资金保障方案,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提供坚实保障。

1、细化措施,优化整合。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村后盾单位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做好资金整合文章。2022年整合涉农资金8200万元,投入1270万元落实保洁员1270名;设立“乡贤基金”,吸引社会资金8100万元用于农村“厕所革命”、庭院建设、道路建设、控违拆违、村庄清洁及垃圾分类减量等。

2、简化流程,提高效能。洪江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首先将乡村振兴资金列入三保资金保障范畴,由支出股室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根据项目年度、进度、轻重缓急等制定均衡保障方案。各预算单位只需每月向支出股室提交一次《资金需求表》,市财政局将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支付管理方式,制定合理的资金保障方案,设定资金支付时间段,统筹调度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助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财政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制度,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财政内审力度,做好财政内部监督,以达到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推进廉政建设的管理目标。同时,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为导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使资金发挥作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1、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经纪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财政部和湖南省要求,实施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制定了《洪江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二是开展七大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建立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2、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力量,严格按要求对归口股室的各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开展内审工作,在大监督理念下发挥财政内部各业务机构监督职能,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内部财政财务行为,以达到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推进廉政建设的管理目标。

通过“清廉支付”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群众从“看客”变成主人翁;村党支部、村委会从“出气筒”变成“吸铁石”;老百姓从乡村治理的“报怨者”变成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参与者”,党群干群关系愈加密切,农村文明新气象愈加显现,农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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