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财政:多举措严肃财经纪律
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财政预算约束力,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政稳健运行,通道财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21个方面对财政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科学财政资金管理机制。
一是全面执行“七个严格”。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或设立账外账,严禁以各种名义虚报支出或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严格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所有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不得开设政府非税收入账户或者过渡性账户,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非税收入。严格非税票据管理,发挥“以票管收、以票促收”作用。严格政府采购管理。预算单位在编制单位收支预算的同时,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和超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得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津补贴发放管理。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发放,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严禁违规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科目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发放职工福利或其他支出,严禁虚报、挪用、挤占和截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财务管理检查,对违反各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是牢固树立“七种意识”。树立厉行节约意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的支出,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树立促收增效意识。大力培植财源,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树立“三保”优先意识。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不留“三保”硬缺口,在“三保”支出未足额安排前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不得将“三保”支出预算调整用于其他方面。树立统筹整合意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资金、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全覆盖,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树立争资争项意识。制定争资争项考核机制,纳入部门综合绩效考核。树立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债务风险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的底线。
三是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其他相关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安排班子成员中一名副职分管,具体负责财务票据的审签。大额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单笔经济业务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支出,一律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位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单位要完善内控制度和内部财务规章制度,严禁整套取款印章由一人保管。单位支出计划申报制度。各单位定期向财政归口业务股室申报当月支出计划,不在计划内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定期报送会计报表制度。各单位要按时报送会计报表,预期未报送的,将暂缓批复次月资金使用计划。定期参加业务学习制度。财政部门每年对全县财务人员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定期到各单位指导实操业务,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