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财政:“四举措”强化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监管
为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在促进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中更加精准地达到预期效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芷江县财政局从日常工作入手,抓实抓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政策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组织财政、应急、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受灾人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全面掌握群众转移安置、灾情统计上报、生活救助发放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救助标准,深刻理解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
二是聚焦资金需求,公平及时分配。督促应急部门聚焦受灾群众需求,下沉乡镇一线排查,全面掌握受灾情况。仔细查阅全县灾情统计台账及受灾人员名单等资料,分析研判资金需求,根据上级救灾资金下达情况,结合县本级预算安排情况,与应急部门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公平及时分配安排资金。
三是实时跟踪监管,掌握资金流向。每月实行资金调度,将救灾资金支付纳入“清廉财政”支付计划管理。依托部门预算一体化系统,实时开展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监控。对未及时拨付的资金进行梳理,了解资金使用缓慢的原因,督促应急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对异常支出,及时提醒应急部门修正。2023年修正支出1笔,金额6.2万元。明确要求受灾群众救助资金一律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救援设备和物资实行应急部门集中采购,严格物资仓库及收发领用台账管理;排危除险等应急治理项目按规定程序实施验收后,由应急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至项目施工方、商品服务供应方,扎紧救灾资金支出的“口子”,严防资金层层转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四是开展事后监督,持续提升质效。建立财政、应急常态化沟通协作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应急部门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开展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每年组织专人对上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回头看”。详细查阅资金支出凭证、相关工作台账及备查资料,从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角度出发,核查救助对象确定是否科学精准,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找短板、促提升,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事后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