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财政:“四项举措”推动投资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怀化市财政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评审工作思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完善评审机制,努力提高评审质量、提升评审效能。今年1-11月,共完成市本级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评审140个,送审金额19.5亿元,审定金额15.74亿元,审减金额3.76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9.28%。
一是积极完善规章制度,制定相关预算标准。
2023年先后出台《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23〕10号),与住建部门联合下发《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管理规定》(怀财行〔2023〕34号)和《怀化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管理规定》(怀财行〔2023〕33号);与工信、住建等部门一起制定《怀化市鹤中一体化政府投资项目电力杆(管)线迁改实施管理办法》(怀建发〔2023〕46号)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发布。2024年4月,为规范各党政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装修、维修改造预算支出标准,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市财政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装修、维修改造预算支出标准》(试行)(怀财评〔2024〕59号)。利用制度的约束性,将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的装修、维修改造标准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更好的从预算上面管控财政资金。近期与市数据局制定的《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标准》(试行)(怀财评〔2024〕127号),已经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以上预算标准的发布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规范性,更好的服务“零基”预算改革。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强化流程建设。
今年,评审中心为加强评审时效管理,以中心的名义出台了《评审时限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大小、项目类型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评审时限,进一步明确主审、复审人员的评审期限,从自身内部把控评审效率,加快评审进度。同时,对于一些因情况复杂导致推不动的项目,要求评审人员做好评审记录,有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沟通,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反映,确保项目按时定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评审时效,推动省市重点项目进程,更好的服务项目建设。
同时近期更新制定了《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和《怀化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人员职责分工》。始终坚持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开展财政评审,财政评审的内容除对工程量和价格进行分析复核外,严格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坚持政策性评审与量价核实相结合,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加强对聘用人员管理,严格按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流程执行,约束评审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政防线。
为加强廉政队伍建设,避免出现廉政风险,财评中心始终将廉政建设作为常态工作开展。一是建立复审制度。为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允、公正,市财评中心采取二级复审制度,从流程上严守廉政风险点,以防出现贪污腐败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光是财评中心自己组织的廉政教育学习就开展了4次,参加党支部举办的廉政教育三次,组织各评审组组长参观庭审现场一次。从工作流程和意识形态上保证各评审人员不敢不能逾越红线。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建设单位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评审服务,尤其是EPC项目,我中心主动出击,积极落实《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推进《湖南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落地实施。建议建设单位省发改委批复概算的同时编制招标控制价并送财政审核,财政评审与发改委概算批复同步出结果,极大加快了项目招投标进度。如怀化市“一迎三创”绿化项目子项目,总投资769.48万元,采取EPC模式。怀化市财政局财评中心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在送发改委审核批复概算的同时,送财政部门审核招标控制价。财评中心迅速组织评审人员进行审核,最终,该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定案并顺利挂网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