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财政:强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监管,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沅陵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综合改革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24年累计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300万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50个,惠及农村群众65000人。
一、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该局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设高度重视,始终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分管领导,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责任单位,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精准使用、安全管理负完全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该局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项目建设纳入年度财政工作重点,统一部署,定期调度,有力有效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注重宣传,提升政策效应。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使群众真正了解政策要求和重要意义,该局利用文件、会议、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相关政策要求及议事程序,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做到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在申报前广泛中征求村民意见意见,做到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符合民意,贴近民心。
三、严格程序,规范项目管理。一是规范项目申报。为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该县出台《沅陵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沅陵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项目申报程序。要求项目申报要结合农业人口、地域面积、村个数等因素,实行“四议两公开”,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流程自下而上进行申报,层层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申报以村民民主决策、直接受益为前提,结合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二是严格项目审定。在财政奖补项目的选定上,由县财政部门严格按规定对乡镇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安排专人深入项目现场,对全县申报的每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优先选取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项目作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实施对象,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实施合规、可行。
四、紧扣绩效,强化资金监管。为确保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绩效。该局安排专人负责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加快推进奖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不断强化资金监管,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奖补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依法实施、资金使用精准,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产生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