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财政:四个方面发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
近年来,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倾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新晃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强化财政“大绩效”管理理念,以“提升年、巩固年”行动为抓手,从四个方面发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
一、在制度体系上聚力,打牢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发挥制度优势,夯实管理根基,确保工作开展有框架、有目标、有抓手。一是完善管理办法。在县“两办”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知》的基础上,出台涵盖绩效目标、事前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各环节管理办法,形成“1+N”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有效搭建预算绩效管理“四梁八柱”。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立足财政部门“把关守口”职能和审计部门“经济卫士”定位,建立指标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的财审协同联动机制。三是构建指标体系。构建财政共性绩效指标框架、35个行业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6个行业领域绩效指标标准体系,为绩效目标编制、事前评估、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供参考。四是制定评质细则。规范机构评价管理,制定评价质量考核细则,实行付费与评质挂钩机制,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提升购买服务质量。
二、在推进机制上加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措施。
坚持目标导向,优化管理机制,扎实稳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党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成立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压实部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二是巧借外力推动。组织开展交流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推动绩效目标三方会审,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将绩效目标报请县人大审查,强化绩效目标管控。引进三方机构评价,提升绩效评价权威性。加强财审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代表、委员参与事前评估、结果反馈及问题整改,发挥人大审议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督促部门办好民生实事。按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自评、重点评价,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绩效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压实部门支出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
三、在过程管理上用力,拓展预算绩效管理深度。
2024年,新晃县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不断挖潜扩围提质,解决“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问题。一是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赋能绩效管理提升,在官方媒体报道预算绩效管理文章26篇,其中,财政部3篇、中国财经报1篇、省财政厅12篇、红网时刻4篇。二是加强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审核、报送、批复、公开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管控,全覆盖编审绩效目标资金22.93亿元。三是推动事前评估。前移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开展10个新增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预算申报资金1.33亿元,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四是开展事中监控。组织开展1-8月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涉及预算资金10.81亿元,有效发挥绩效监控纠偏纠错作用;实施5个重大政策(项目)财政绩效监控,涉及预算支出1.68亿元,监控结果作为完善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五是扩大事后评价。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覆盖财政支出资金18.77亿元;实施9个部门绩效评价,涉及民生支出1.25亿元;开展15个财政绩效评价,涵盖重大政策、部门整体、专项债券、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政府基金、投资基金、乡镇运转、政府收入等十二大类资金16.58亿元。
四、在结果应用上发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果。
强化结果应用,增强刚性约束,实现闭环管理。一是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2024年开展的10个事前评估项目,其中,9个评估结果“良好”等次以上,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1个评估结果“一般”,退回部门重新修改完善。二是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4年,组织开展两轮集中会审的135个部门整体支出、87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报送县人代会审议后,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执行。三是针对部门监控及财政监控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双监控”发现问题59个,均已有效整改到位。四是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推进财审协同联动,对审计发现问题和评价结果较差项目,取消或调减预算安排,纠偏项目35个,调整预算项目22个,调减预算资金2654.53万元。五是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对预算部门和县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34个预算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分值不同程度被扣减。六是突出绩效结果导向,助力零基预算改革,源头优化预算编制,无资金来源不预算,重大决策部署,先定事后定钱,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10%、5%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