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袋子装上“绩效导航仪” 洪江区财政创新管理激活2024发展新引擎
2024年,洪江区财政局采用“财政为主、机构为辅”绩效评价模式,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全年完成区级26个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涵盖科技、教育、卫生、农业等多个领域,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等多个资金类型,评价金额6.2亿元。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保障评价工作开展。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建立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评价工作机制;印发区级财政评价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出台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标准设置指引,建立相对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二是规范评价实施,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做深评价准备,认真研究政策制度,深入开展调研,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做细评价过程,进行数据采集分析,针对性开展现场核查;做实评价结果,客观反映项目成效和存在问题,充分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切实调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三是落实整改责任,推动评价结果应用。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确保财政评价取得实效。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根据零基预算改革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坚持“认真评、严肃用”,更好发挥绩效评价对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