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
为确保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落到实处,该市下发了《耒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全市公务用车必须在定点维修企业维修。车辆维修经费由各单位打入财政国库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集中支付。公务车辆的维修经费根据车辆状况及行车里程确定,各单位的公务车辆年度维修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定额,特殊情况需超定额维修经费的,须经单位申报、相关技术人员查验、追加维修经费缴入财政专户,并经审批后方可实施维修。为加强对车辆维修过程的监管,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情况将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未在定点企业维修的(特殊情况除外)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定点维修企业在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弄虚作假被有效投诉3次或被交通管理部门通报、降类、取缔的,将被取消定点维修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耒阳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