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财政健全“五项机制”提高投资评审绩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1月05日 10:25 【字体:

  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绩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衡南县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了财政投资评审五项机制:

  一、健全评审管理机制。一是全方位覆盖。出台了《衡南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将全县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项目建设全部纳入评审范畴,涵盖基本建设、装饰、市政、公路、楼堂馆所、维修、园林、水利等工程及单位政府采购等。二是全程参与。对每一个项目建设,财政投资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介入(含政府采购、招投标)。三是全程负责。实行项目负责制,每个工程项目由评审工程师签字并负责到底,谁出问题谁负责。

  二、健全评审监督机制。一是健全初审制。对政府批准的项目预、决算,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二是健全复审制。对初审后的项目由评审组长进行复审,评审主任最后把关。三是健全抽查制。由主管领导对已评审的工程项目随机进行抽查审核。

  三、健全评审奖惩机制。一是采取激励机制。将评审人员待遇与评审业绩挂钩,对评审质量高,节减资金大的评审人员实行奖励,并在年终兑现;同时参照其他专业投术人员待遇标准,对聘请的人才每年提升一次工资补助。二是加强评审制约。对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评审人员,调离岗位或辞退。

  四、健全评审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到市局或者外地学习业务,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二是加强外聘专业人员管理。对已聘请的具有师级以上专业职称、且工作业绩突出的评审人员,向政府领导请示逐步转为正式人员,同时视工作需要再从具有师级以上职称人员中选聘。三是加强引导。鼓励评审人员自学、进修,对考取高一级技术职称的评审人员予以一次性奖励。

  五、健全评审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努力,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实施财政评审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确保了投资评审工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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