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政:规范往来借款管理念好“五字诀”
近年来,衡阳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大对往来款项清理力度,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制定清理目标和清理方案,认真念好“五字诀”,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一是防。出台《衡阳市市级财政出借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明确了财政借款管理的原则、借款审批和办理程序、监管措施、还款来源及方式等内容,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二是清。摸清往来款的底细,查清楚来龙去脉,明确往来款的政策界限、清理范围和清理的具体方案。对欠款金额较大的单位,主动加强和借款单位的沟通协商,对经审核确认逾期和到期的借款事项,督促尽快归还。
三是催。对以前年度省直管县逾期仍未归还的借款,由财政局对借款单位下达借款催还通知书,责令借款单位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借款。经催收仍无法归还的,由借款单位作出详细书面情况说明,并向财政部门作出具体还款计划和承诺。
四是扣。对预算单位借款,采取预算指标扣回和拨款扣回的方式追回借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对外借款,原则上“先还后借”,即借款单位先按时还款,再重新按程序申请借款。对部分县市借款,加强与省财政厅、县市区的沟通,利用年底与省财政厅资金结算的契机,先由县市认定,再由省财政厅将钱代扣,将借款收回。
五是支。对于时间过长,对应由政府承担的或确实无法收回的借款,核准款项的相关事实,根据财力情况及时作出结转或者支出的建议,并报市政府批准逐年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