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政:全力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衡阳市财政局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合力监管。建立由人社、住建、规划、交通、水利、财政、公安、法院等单位参与的协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由人社部门负责政府工程欠薪问题日常监管,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巡视排查,健全工作台账;市发改、财政部门负责将建设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作为稽查、检查重点,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和分账管理情况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将应付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严格审批。为确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衡阳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具体措施》(衡财办〔2017〕501号)。明确:对因政府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在问题解决前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审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严禁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承包,严禁施工单位以垫资承包方式投标和施工。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源头治理。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信息记入政务失信记录,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并对失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使农民工欠薪违法企业和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实施统一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统一用工登记和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款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健全问责制度,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监管部门相应责任。
四是开展清理清查,重点整治。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开展重点清理整治,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同时,从资金管理入手,按规定及时下达财政预算资金,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对因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防止因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