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财政:四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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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年02月28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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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山县财政局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系列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恢复生产和稳定发展。
一是落实稳岗用工政策。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企业,退还企业及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金的60%,对目前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二是大力支持政府让利。对疫情期间承租国有资产类的企业,实行第1个月房租免收,后2个月房租减半。对受疫情影响运转困难的企业,依法减免企业税费,按其应缴实缴县级留成部分,最高按100%由财政给予专项补贴。
三是开通拨付“绿色通道”。加快兑付惠企类政策资金,优先兑付拨付中小企业各类财政性奖补资金。建立快速兑付通道,对急需的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待支付资金台账登记,完善内部审批流程。
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落实资金使用部门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开展疫情防控资金专项督查检查,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