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财政:以采购电子化为抓手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打破政府采购信息交流障碍,加速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县一张网”建设,衡山县财政局着力在实现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上狠下功夫,加速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电子卖场建设。组织全县139家预算单位全部入驻电子卖场,实现政府采购一张网全覆盖。同时,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便利供应商入驻和交易,衡山县本地供应商注册达到459户,采购主体和采购商便利度不断提升。2021年共实现平台交易额15849万元,交易订单数4939笔。
二是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印发《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确定采购管理归口部门、采购具体岗位,并明确相关职责。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限额标准分别由30万元、40万元及60万元,分别提高到50万元、80万元及100万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由采购人按内控制度并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行自主采购,给予采购人更多的自主权。
三是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印发《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取缔预算单位通过入围等方式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库,开设网上、电话、信箱三条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推动采购信息公开。建立采购意向公开及采购活动全流程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1月1日起,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采购意向公开,所有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财政局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将采购活动中各项采购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实现政府采购全面阳光透明。截至目前,全县预算单位已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信息7条,涉及资金1639万元。
五是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全面推行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电子化开评标,对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及部分投标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同时明确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对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缓解采购供应商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