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政:三举措做好残疾人关爱工作
做好残疾人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和谐稳定。近年来,衡阳市高度重视残疾人关爱工作,不断加大扶残助残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不断实现残疾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加大财政投入。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一法一办法”)文件精神,将残疾人事业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残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全额保障。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绩效”原则,强化残保金预算编制,着力提高残保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2017—202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残疾人保障金14400万元,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二、强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今年以来,衡阳市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投入578万元资金为大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和示范性康复项目。加大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市共投入资金764.22万元,完成改造户1322户。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开展“点亮万家灯火”就业帮扶服务行动。稳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突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创业扶持,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核准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38.9万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9.8万人次。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残保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残保金统一由税务部门局征收,全额上缴国库,支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科学编制每年残保金预算。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按照批准的残保金支出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强化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市审计、监察机关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残保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