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政:做好“四篇文章” 推动财政改革创新
近年来,衡阳财政坚持“三个转变、六个要管”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做好“保障、增收、降本、规范”四篇文章,向改革要红利,用改革强效益,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一、做好“保障”文章,突出“该保必保”
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统筹力度,想方设法保障“三保”等必要支出,突出一个“该保必保”。一是足额保运行。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部门单位项目资金固化格局,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突出项目排序“轻重缓急”,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基本保障公用经费。二是分级保全面。建立支出分级保障机制,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大事要事支出、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五级支出顺序安排,确保满足各项资金需求。三是统筹保发展。围绕“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以及承办旅发大会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16.33亿元,支持“两新”“两重”政策落地,统筹资金15.94亿元,支持成功举办第三届省旅发大会。
二、做好“增收”文章,突出“应收尽收”
始终将抓好财税收入作为头号工程,不断创新财源渠道,挖掘增收潜力,突出一个“应收尽收”。一是创新方式收税费。充分发挥财税综合信息平台作用,强化财税征管,查补各项收入2.05亿元;出台《衡阳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综合评分办法》,提高存款利率近1个点,市本级增加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亿元以上。二是创新机制收存量。将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等财政拨款以及沉淀闲置、低效无效的单位资金收回,推进存量资金回收常态化,近2年市本级回收存量资金10亿元以上。三是创新管理收“三资”。以“三资”清查、处置和管理改革为突破口,聚集“金木水火土数文”七类资源、五类国有资产、两类国有资金,抓好资源的出让和资产处置工作,实现盘活收益268.58亿元。
三、做好“降本”文章,突出“能降则降”
在紧运行、紧平衡的当下,市财政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改革,降低各项成本,突出一个“能降则降”。一是降行政成本。系统研究市直预算单位运转不畅等堵点,规范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修订、建立10余项支出标准,出台20余项规范性制度,市本级年度节约财政资金2亿元以上;研究设立县区财政运行风险资金,推动城区财政节约资金1亿元以上。二是降人员成本。出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管理办法》,实行员额管理,明确待遇标准,市本级年度减少财政支出0.6亿元以上。三是降建设成本。推进财政评审改革,出台材料价格手册,规范评审口径,改革经验被财政部推介,截至11月市财政完成项目评审492个,审减率11.29%,节约资金10.02亿元。
四、做好“规范”文章,突出“以纲为纲”
持续创新、完善财政各项体制机制,规范各项标准,确保工作有纲目、管理有规则,突出一个“以纲为纲”。一是财政体制更规范。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管理,将市、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加大市级让利力度,拿出部分财力对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激励,充分激发城区发展内生动力。二是预算约束更规范。出台《衡阳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追加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事项。实行预算编制精准度评估,严格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付,严控经济科目混用、资金挪用,减少预决算偏离度。三是工作机制更规范。创新实施限时办结制和首接负责制,事项办理速度增快、效率增高、合力增强,推动建立责权明晰、高效规范的财政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