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突出“五重点” 打造“阳光低保”
新化县突出“五重点” 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对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保障对象和不稳定保障对象三类,采取不同的方式管理;实行续保对象登记制度,领取低保金之前,低保户必须经所在社区签署意见,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不进行续保申请的取消低保资格。
二是以入户调查为重点,严格低保责任追究。对所有新增低保对象,逐一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及社会评价。对申请续保且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的保障对象,由社区低保专干每季度入户核查一次,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为保证入户调查质量,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三是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完善低保民主审核机。召开社区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作出初审决定。乡镇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申报对象逐一进行审核,在取得一致意见并公示通过后,报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分管领导、低保中心主任和入户调查低保专干联合会审,合理确定保障金额,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
四是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强化群众监督。公开低保政策内容,让广大群众明明白白掌握政策;公开审批过程和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张榜公布;长期公示续保对象,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行为。
五是以社会化发放为重点,完善资金封闭运行。该县建立了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和绿色通道,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和社会化发放。所有低保资金都从县财政部门社保专户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社保专户和相关单位,由乡镇财政所和相关单位为各低保对象在银行或信用社办理储蓄卡,实行“一卡通”发放。
新化县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