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四个强化”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0年05月05日 16:11 【字体:

  一是强化原始凭证审核。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体外循环是“小金库”的一个重要途径。为消除这个隐患,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和乡镇财政管理局进一步充实审核股力量,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局审核股人员分为4个组,分别对各单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大额支出,一律跟踪查询到收款单位,并直接支付到收款人,以确保其真实准确。

  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处置收入私存私放一直是“小金库”的一个重要源头。为堵塞这个漏洞,该县制定了《新化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处置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租借、购置、配备、使用、处置等进行了全面规范。规定资产出租、出借、购置、配备和处置必须先经财政局国资办审批同意,事后报国资办备案,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为了铲除建设领域这一滋生“小金库”的土壤,今年以来,该县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规定凡是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一律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局凭投资评审终审报告和发票予以报账。截止到11月底,全县共评审102个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18848.41万元,审定金额为13657.85万元,审减金额达5190.57万元,审减率达27.54%。

  四是强化资金跟踪问效。为了根除套取截留专项资金形成“小金库”这一顽疾。该县出台了《新化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新化县扩内需新增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成立了以县财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经建、社保和综合规划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督查组,对全县专项资金及中央拉动内需增加投资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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