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财政局四举措强化专项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0年12月30日 23:06 【字体: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了《娄星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缴存、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和违纪违规查处做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

  二是规范资金核算。专项资金的核算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资金拨付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涉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能够直达建设单位或供应商的资金,一律直达项目或用款单位;涉及到民生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城乡社会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一律采取“一折通”直发到个人,减少中转环节,避免截留、挪用。

  三是实行绩效评价。采取“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并探索建立支出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通过与监察、审计部门联合对专项资金实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对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实施定期报送及信息反馈制度。


娄星区财政局四举措强化专项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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