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积极构建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04月02日 11:36 【字体:

  娄底市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质工程,突出“三个三”,着力构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确定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年目标。认真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强化政府责任,加财政投入,从今年起,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重,并连续三年逐步提高。市本级和县市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统筹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教师工资保障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建设。

  二是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对按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营业税,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居民同标准执行。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政府投入为主、成本合理分担的公办幼儿园,确保全市80个乡镇12个街道办事处各有一所公办幼儿园;采取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减免租金等方式,积极扶持引导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使全市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

  三是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开办的“三元”办园格局。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检测机制,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帮助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其建设和运转费用依法冲抵相关税费。将公办幼儿园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和备案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遏制“高价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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