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为政府性债务“瘦身”开处方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1月02日 10:02 【字体:

  今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截至2010年底,娄星区地方政府性债务8.57亿元。为了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的举债、偿债行为,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娄星区专门出台了《娄星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认真为政府性债务“瘦身”开处方。

  一、坚持举债原则,提高举债要求。娄星区按“适度举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为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举债。强调政府性债务必须用于事关区域整体发展所急需建设,且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

  二、严格举债审核,抬高举债门槛。凡需举债或已举债的单位每年必须按区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性债务项目年度收支计划,内容为举借、偿债计划和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偿债的资金来源、逾期债务的处理等。区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和编制全区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各举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未经规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没有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又临时需要举债的单位,必须将举债原因、借款金额、借款渠道、资产抵押、担保人、借款期限、还款计划等报区财政部门会审,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举债。

  三、建立预警机制,控制债务风险。建立以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为监测指标的债务预警机制。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地区生产总值,安全线为10%。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当年可支配财力,警戒线为100%。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当年可支配财力,警戒线为15%。并确保政府性债务监测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严格控制债务风险。

  四、设置偿债准备金,加强偿债能力。为提高偿还政府性债务能力,抵御债务风险,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项目还款工作的管理,专门设置偿还政府性债务准备金。每年筹措当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一定比例的偿债准备金。准备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原财政周转金转入的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逾期还款收取的滞纳金;偿债准备金增值收入;其他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并确保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专款专用,加强偿债能力。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偿还债务。债务责任人将自有资金;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收入;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经批准使用的政府偿债准备金;以及其他收入作为偿债资金的来源。同时债务责任人将偿债资金列入财务计划,对于未按时归还财政部门的转贷债务、专项借款,区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结算扣款,保障债务及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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