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财政对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提出对策
近年来,娄底市财政按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对文化事业发展给予了尽可能的支持,但与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投入范围和方式也存在四个方面胡困难和问题:
一、 财力捉襟见肘,文化发展投入不足。作为欠发达地区,该市财政底子薄、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少、保障水平低,2010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01亿元,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人均财政收入仅713元。一些县市及乡镇工作人员除“四项工资”外,政策规定的津补贴不能足额落实到位。作为“吃饭型”财政,面临着巨大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力,更难拿出更多的资金来加大对文化发展的投入和支持。
二、 临时性扶持较多,连续、系统投入“量少面窄”。从现有的财政支持文化发展的资金结构来看,连续性、系统性投入仅为有限的几个方面,且总额不大;临时性、应急性投入较多,且数额较少。在事关文化发展大局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创作、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则少之又少,有的几乎为零。
三、 市级财政投入占比大,省以上投入数额少。近年来,我市依托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梅山文化、湘军文化和药王文化等传统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全市现有各类文化服务场所2000余家,从业人员超过4.5万人。但就产业发展而言,尚无上规模、具品牌、有特色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还未真正成型,导致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基础条件“先天不足”。如2008年开始,省里设立了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但四年来,我市仅有双峰国藩溪砚获得过该项资金支持。这不仅加大了我市财政支持文化发展的资金压力,更加制约了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四、 文化投入渠道单一,社会资本注入匮乏。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投入,绝大部分依靠政府这一渠道,社会资本注入几乎为零。不仅没能激活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培植壮大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而且加大了政府支持文化发展的责任与负担,加重了财政支出压力。
为此,下阶段该市提出“三个转变”,切实改进和完善支持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由“零敲碎打”向“综合统筹”转变。要改变过去就单一项目“一事一议”、临时争取资金投入和上级支持的“零敲碎打”做法,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大局,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目标,科学统筹文化发展规划和资金渠道,逐步扩大资金投入规模,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项目库,探索建立“立足长远、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机制,增强财政投入的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和规模效应。
二是由“单兵作战”向“多龙治水”转变。要牢牢把握政策机遇,积极拓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努力形成“多方投入、多龙治水”的格局。一是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迎来了全国文化事业发展的“春天”,中央和省都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措施。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要乘势而上,抓住机遇,切实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特别是要精心培育和挑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二是要切实筹措财政支持文化发展资金。要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的原则,以推进一系列“免费”、“优惠”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契机,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适应“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变化,重点扶持中心城区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文化资源总量,增强中心城市的文化辐射带动力;继续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农民体育健身、文化信息共享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为构建基层文化阵地,让先进文化占领广大农村市场提供资金保障;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启动并扩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为人民群众免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水平,在“保运转”的同时,增加专项经费投入,支持其多出节目、出好节目,更好地服务大众。三是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注入。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是由直接投入为主向多种方式转变。一是科学合理安排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补助、奖励、以奖代投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一批能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明显提升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二是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政府采购等方式,间接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三是围绕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这一中心环节,认真落实有关转制文化企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在人员分流安置、资产损失核销等方面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采取“扶上马、送一程”的方式,大力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四是牵线搭桥,支持银企合作,探索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抵押的有效途径,帮助文化企业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