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严格农发资金“五化”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2月01日 09:44 【字体: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化。严格实行农发资金“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为依据,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化和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二是报账程序规范化。严格按县级报账制要求报账拨付资金,促进“资金跟着项目走,拨款跟着进度走”。在资金拨付前,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对列支的建设内容和资金进行验收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完工项目报账,市农发办严格履行报账手续,严把投资计划、投资审核、票据审查和资金拨付等四道环节。

  三是项目资金明细化。对项目建设内容、自筹资金、投资比例、财政投资数额、投工投劳、以物折资等进行详尽的量化登记,做到账物、账实相符,从根本上杜绝项目资金挤占、挪用、浪费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

  四是资料建档科学化。严格实行农发资金专户、专账、专人 管理,明确专人管理会计档案、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有关会计资料,并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实现会计资料分类合理、内容翔实、装订规范、保管有序。

  五是资金监管立体化。强化农发资金监管,构筑内外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监管;对项目和资金使用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邀请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监察、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和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审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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