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八措并举”构建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
为深化和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从源头上防范“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双峰县遵循“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采取八项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重大意义,特别是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认清“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始终把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统筹管理预算内外资金,严格执行定员定额标准,科学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切实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费需求。严肃财经纪律,彻底打消部分单位为弥补经费不足或发放个人津贴福利而设立“小金库”的念头。
三、强化票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强化票据的领取、使用、稽核和缴销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使用非法票据的行为。
四、强化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以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方式处置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审批、申报等程序,以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2011年1-11月,该县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86万元,既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又实现了保值增值。
五、严格账户审批管理。以2011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上线运行改革为契机,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彻底解决公款私存、多头开户等问题。同时,进一步严格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六、狠抓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双峰县预防“小金库”管理制度》、《双峰县“小金库”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双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双峰县票据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从制度上制约“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七、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力度。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定期选取部分单位进行财务状况检查,掌握部门单位资产、负债真实情况,。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提高执法严肃性和震慑力。
八、继续做好 “小金库”问题的举报受理和奖励。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财监〔2009〕26号)予以及时兑现。